自24日開始,北京市正式啟用新的《中小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》,同時廢止舊辦法。新辦法從法律理念和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(fā),修訂了舊辦法中不符合實際的一些規(guī)定。
北京市教委基礎教育處處長李奕24日在解讀新辦法時介紹說,新辦法對學生獎勵和處罰的規(guī)定,都遵循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和《義務教育法》中的有關法規(guī),去掉了學校可以“開除”學生的規(guī)定。
他認為,舊辦法中學??梢蚤_除學生學籍,一般是學生違反了校規(guī),但按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和《義務教育法》,過去學校簡單地提出“開除”的辦法已不合適,因此在新辦法中已經(jīng)去掉。這意味著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隨意開除學生。如果學生有違紀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,學??梢暰唧w情況,可以把學生轉(zhuǎn)移到專門學校(比如工讀學校)進行學習,原學校還可以保留其學籍,待學生有明顯改進后,仍可以回原學校學習。
記者還了解到,新辦法擴大了在京借讀的非京籍學生范圍。新跟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(jiān)護人在京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,可在京接受義務教育。
來源: 新華網(wǎng) 編輯:張春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