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國土資源廳獲悉,南寧市國土資源局今年以來共對393座礦山進行年度檢查,通過采礦權年檢,共依法追繳礦產資源補償7.14萬元;追繳采礦權使用費0.55萬元;責令26個年檢不合格的礦山限期進行整改;注銷采礦許可證28個。
此外,南寧市國土資源局統(tǒng)籌安排2011年礦產資源開發(fā)整合工作任務,列入2011年整合任務的礦區(qū)10個,目前已完成劃定礦區(qū)范圍的整合礦區(qū)4個。
來源:新華網廣西頻道 編輯:馮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