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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去年15名廳局級干部落馬
1月19日上午,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,聽取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。
報告稱,省檢察院去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2374人,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826人,瀆職侵權犯罪548人。辦理貪污、受賄、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和重特大瀆職侵權案件389件,縣處級以上干部職務犯罪要案173人,其中廳局級干部15人。
一年來,全省檢察機關“發(fā)揮檢察職能、優(yōu)化發(fā)展環(huán)境”,起訴傳銷、非法經(jīng)營、金融詐騙等破壞市場經(jīng)濟秩序犯罪嫌疑人2353人,查辦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(yè)賄賂犯罪688人。
報告顯示,去年全省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797人,提起公訴42896人。起訴爆炸、故意殺人、綁架、搶劫、強奸等嚴重暴力犯罪嫌疑人3210人。對輕微犯罪依法落實從寬政策,決定不批捕3440人、不起訴1526人。
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敬大力作報告時表示,今年全省檢察院將嚴肅查辦發(fā)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犯罪,深化職務犯罪預防,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。同時,還將嚴肅查處執(zhí)法司法領域腐敗犯罪。加強訴訟違法預防,促進完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。